《圣经概论课程》——加拉太书

Posted by songwei on 九 1, 2008 in 小组分享 |

《圣经概论课程》——加拉太书


一、主题——福音带给我们的自由

保罗第二次布道旅行中去过加拉太省的以哥念、路司得、特庇等城市。回到安提阿之后,保罗随即就遭受到一些犹太人基督徒的指责。他们指责保罗为迎合外邦人而篡改福音内容,并反对保罗所主张的外邦人不须遵守犹太人传统律法的观点。有些人甚至顺著他的行程到那些城市去,宣称外邦信徒必须接受割礼,并要遵从所有犹太律法和礼仪,否则无法得救。换句话说,他们认为外邦人必须先成为犹太人,然后才可以成为基督徒。
  为了驳斥这些指责,保罗给加拉太的众教会写了这封信。他解释遵守旧约律法或犹太律法都不能为人带来拯救。人只能靠著神的恩典、藉著信心得救。保罗约在公元49年、耶路撒冷会议召开之前不久写了这封信;这个会议也是为了要处理律法与恩典的冲突问题(参徒15章)。保罗坚决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,为后世教会解决了律法与福音之争,为基督教信仰打下稳固的基础。对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提供了有力的武器,使后来的教会能保持纯正信仰,得享基督里的自由。但是保罗同时又对滥用自由提出警告,他说不可将神的恩典当作放纵肉体情欲的机会(加五13)
本书也提出几项强烈的对比来讲明真理:
l. 恩典与律法
2.信心与行为
3.灵与肉体
4.十架与世界

加拉太教会问题的根源:从耶路撒冷上来的犹太人
耶路撒冷有一小撮的犹太人专门跑到各处去传扬犹太教式的基督教。使徒行传第十五章记载这些人在安提阿滋事。保罗在加拉太书里也提及他们(二12等),他说他们是耶路撒冷的“假弟兄”(二4)。这些假使徒曾在哥林多教会里做过不少扰乱的事。即使耶路撒冷方面没有人差来,各地的教会还会与当地的犹太人领袖接触;而这些犹太人领袖也会照样影响各教会的犹太信徒,从而影响教会,所以这是很难避免的。犹太教主义分子如影随形,无论保罗到那里去,他们也跟着去,要消灭他的工作。(正如保罗所说,撒但的差役化作“光明的天使”)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伤透保罗的心,但却又同时激起他最凛烈的义愤:在哥林多,他们攻击他的使徒职权,可以说是人身的攻击。在加拉太,他们攻击他的教训,对保罗来说,这样的攻击是最严重不过的——犹太教的主义竟然危及基督的十字架,他说:“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”(加二21)。

二、本书结构

(一)引言(加一l-5)
(二)福音的严正(加一6~二21)
1.不可更改(加一6-10)
2.来自启示(加一ll-24)
3. 不能容让(加二1-10)
4.当面抵挡(加二ll-21)
(三)福音的内容(加三l~四31)
1.因信称义(加三l-14)
2.承受应许(加三15-29)
3.作神后嗣(加四l-20)
4.属天基业(加四21-31)
(四)福音的效果(加五l~六17)
1.爱心行事(加五l-15)
2.结出灵果(加五16-26)
3.互担重担(加六l-10)
4.作新造人(加六11-17)
(五)祝福(加六18)

三、主要内容
(一)引言(加一1-5)

在问安中,保罗特别提到基督照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,这是福音中心(林前十五2-4)。没有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救赎,就没有福音,如果不是将我们从罪恶中救出来,就没有达到福音的目的(太一21)。所以这两句话可以说就是保罗所传的福音,凡与此不合或相反的就不是真正的福音。
(二)福音的严正(加一6~二21)

1.不可更改(加一6-10)
仇敌要从根本上败坏基督教的信仰,破灭信徒得的依据,藉着它的差役假师傅来传别的福音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。基督的福音在圣经虽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,但仍是一个福音,保罗就是为此奉召特派、受托传这福音的(罗一1;弗三2-3、7;帖前二4;提前一11)。
当时别的福音是指着靠律法称义、靠行为得救,而不靠基督的救赎和因信称义。当时的错误还有将律法和恩典混和,凭圣灵入门,同时又靠肉体成全,到了末世的时代,别的福音和异端就更多了。
2.来自启示(加一ll-24)
保罗所传的福音,不是出于人,也不是从人所领受的,这不是人所教导的,乃是从耶稣基督的启示而来。因为他从前是在犹太教中极力逼迫并残害教会,还自以为是事奉神(约十六2)。所以他绝不会想要传基督的福音,除非是神将他从母腹里分别出来,又施恩召了他,并将他的儿子启示在他心中,叫他把福音传给外邦人。我们从他所写的书信和工作的果效中,就能证实他所传的都是真正的福音,无掺杂、偏差或人的意思,完全是神的启示,不是人间的知识。
3.不能容让(加二1-10)

“过了十四年”是从保罗上次上耶路撒冷算起,约在主后46年。同去的提多是希腊人,保罗并没有勉强他受割礼,但一些假弟兄却要给他行割礼,保罗没有容让他们,这是为着福音真理的缘故,不管什么人都不可妥协。
4.当面抵挡(加二11-21)

在耶路撒冷大会之前。从雅各那里来的人看见彼得本来在外邦人中一同吃饭,彼得见他们来到,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,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,保罗一看见他们的行为不正,与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众人面前指责彼得的错误。彼得后来仍十分尊敬保罗(彼后三15-16),这都是很好的榜样。
20节是历来许多信徒最宝贵的一节,指出了所有属灵生命的真正意义和实际。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再没有软弱与失败了,我们里面的人就是灵,虽然因基督在我们里面活(罗八10),但我们如今仍在肉身活着,仍带着肉身的软弱和失败,所以仍要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不能离开他而独立生活,要像葡萄树的枝干一样,我们在他里面,他也在我们里面。他是可信、可靠的,因他是爱我、为我舍己,绝不丢弃倚靠他的人。

(三)福音的内容(加三l~四31)

1.因信称义(加三1-14)

福音的特点就是因信而不是行,因信赦罪,因信得救,因信称义,因信得永生。本书提到“信”有十四次之多。那以行律法为本的,因为他不能常照律法书上所记的去行(加三10),更不能靠着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。但信的人,却因基督为我们挂在木头上,为我们受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。基督已经赎了我们,使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,因此就不可将咒诅再加于任何信主的人身上,使人受捆绑和压制。至于我们信主以后应当有好行为,那也不是靠自己属肉体的能力,乃是靠神在我们心里运行而立志行事,是生命的表明,乃靠着圣灵凭爱心行的。

2.承受应许(加三15-29)

神与亚伯拉罕应许的约不能废弃,而且比律法早四百年,不能因律法废弃神所立的约,尤其是神所应许的,乃是向亚伯拉罕的那一个子孙(指基督说的),就更不能废弃。因为基督满足并符合约的要求和条件,足能承受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,是承受迦南地为业。但神对亚伯拉罕和他属灵的子孙还有属天的家乡及更美圣城的应许(来十一9-10、13-16),我们也都可以因基督而得到。

3.作神后嗣(加四l-20)

在希腊、罗马富有的家庭中,常选择一忠信奴仆,受主人托付照管主人之子,到十七岁时可自由为成人,不再受其管制。这里就说到我们本来的地位,是受监督管制于律法之下,直等神的时候满足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之下,要将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(弗一5),并且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中,呼阿爸父。我们不再是奴仆,乃是儿子,并且作神的后嗣(罗八16-17;多三7),与基督同作后嗣,与基督一同得分(林前一9)。如果基督是承受万的(约三35;来一2),那么万有也是我们的了(林前三2l-22),这是何等大的福分和荣耀。
保罗怕加拉太人又回到律法的捆绑之下作奴仆,失去自由。实在说来,这也是所有传道人应当对信徒有的盼望,因这是工作的目的,为叫信徒里面有基督活着。里面没有成形的基督,外面就更没有基督的形像了。

4.属天基业(加四21-31)

他们愿意回到律法之下,保罗就用律法所记为例证,如亚伯拉罕的一妻一妾所预表的:一个是使女夏甲,她代表西乃山的旧约,即律法之约,她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是生而为奴的,是按血气生的。而另一个是自主之妇人撒拉,她代表新约恩典之约,她所生的儿子以撒乃是凭应许生的,是属灵的象征。这两个妇人也是由两个城为代表,一是地上的耶路撒冷,是犹太教的中心地;另一个是天上的耶路撒冷,是教会的象征,是自主的,不在律法之下,她是我们的母亲。我们凭信心,靠着新约的中保和所流的血,可以来到锡安山就是天上的耶撒冷(来十二22-25)。这天上的耶路撒冷将来要成为新耶路撒冷,那是极美的城,我们要承受为业,但现时却受到那按血气而生的逼迫,但终旧要把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。所以回到律法之下作奴仆,是非常可惜、可怜、可悲的事。今天仍有这样的人,甘愿失去天上属灵永远的产业,许多信徒不认真查考圣经,不晓得究竟是不是真理就相信,随从各种异端与错谬道理,这是要自己负责的。

(四)福音的果效(加五1~六17)

1.爱心行事(加五l-15)

律法是一个重轭,令人难以担当,而基督来就是要救我们脱离这个奴仆的轭,为叫我们得以自由。若想要再靠律法称义,就是与基督隔绝,从恩典中坠落。新约的特点是靠着圣灵,凭着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义(腓三9;多三7)。一切恩典和福气都是在基督里得的,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毫无功效,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。所以保罗只传十字架和爱,十字架是使人从律法之下得自由,但不能将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,这完全违反主钉十架要救人脱离罪恶的目的。
爱心是包括全律法的(罗十三6-10),爱就完全了律法,不过爱不是人硬作出来的一种行为,乃是从信心发出来的(提前一5)。爱是生命的表露,是从神生的,因为神就是爱(约壹四7-8)。
2.圣灵果子(加五16-26)

福音和律法的区别:律法只叫人作与行,却没有给人力量去作或行。福音乃将圣灵赐给人,使人能作,人虽然随从肉体、放纵情欲,但圣灵一直与之相争,只要我们顺着圣灵,就可以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。神救我们的目的就是叫我们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,并结出圣灵的果子荣耀神。圣灵的果子是从一棵树上结出来的,乃从基督的那棵生命树上藉着圣灵所结出来的,是信徒顺从圣灵而活的自然表现,不是模仿就能做得来的,是超乎律法之上而与圣灵的九样恩赐不同(林前十二4-11)。圣灵的恩赐是圣灵特别给人的,但圣灵的果子却是每个信徒都该有的,是人里面的生命自然流露。

3.互担重担(加六l-10)

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,包括各人的软弱、过犯、重压、忧伤与痛苦,都要互相体恤、同情、支持、帮助、代祷,这样就完全了基督叫我们彼此相爱的律法(约十三34;林前九21)。我们都是一无所有,若有什么似乎比别人强,那也是神所赐的,而且各人的行为都要在神面前负责,各人必担自己的担子,谁也不能自夸或推卸责任。
4.作新造人(加六ll-17)

受割礼和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(林前七19),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。这本是我们被救赎的目的,在基督里成为新人(林后五17),并叫我们穿上新人(弗四24;西三10),有基督的形像,不再是亚当里的旧人。保罗已受主的印记,完全属基督,我们也都当有十字架的烙印在我们身上,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,不再是属世界的人(罗十四8)。本书三次提到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我、肉体与世界,就说明了一个真正基督徒的地位和生命是惟有在他那里才能找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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